时间:2026-04-22 来源:夹江县妇女儿童医院 字体: [ 大 中 小 ]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要求,按照我院《新药引入遴选原则和审批程序》的相关流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面向全院各临床科室发出了新药遴选通知,要求各临床科室结合本科室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本科室的国谈药品(含1类创新药)及国家基药用药需求。
经我院药剂科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提出的用药需求后,汇总形成《夹江县妇幼保健院临床提出需求的国谈药品、国家基药新药目录》(附件1),现对本次新药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要求
1.申报药品必须是四川省医保公共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四川省)”上的挂网品种。
2.提交的申报药品资料必须与我院临床提出需求的国谈药品、国家基药新药目录的品种、剂型及规格一致(见附件1)。
3.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要求》(见附件2),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并加盖厂家鲜章后放入文件袋密封,未密封、未盖鲜章的做无效资料处理(文件袋密封处骑缝章可为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有资料以A4纸打印,务必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附件2)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呈交,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本次新药申报需纸质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的彩色打印件(尽量原件),每个药品一份申报资料。
3.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4.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5.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7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6.申报地点:夹江县妇幼保健院药剂科(门诊楼一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696155711。
特此公告。
夹江县妇幼保健院 夹江县妇女儿童医院
2026年4月22日